【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一名65歲劉姓女子日前開車至南區黃昏市場採買,返家時見天色已黑,擔心夜間視線不佳,便選擇搭乘公車先行返家,隔日返回停車處取車時,卻發現愛車不見蹤影,誤以為遭宵小覬覦焦急報警。員警根據她提供的唯一線索展開搜尋,最終在相隔兩條街外尋獲劉女的汽車,讓她不好意思地連聲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副所長黃世玄、警員賴唯傑日前上午9點多巡邏時,接獲劉姓女子報案,稱自己找不到停放在重劃區路邊的愛車,經員警進一步查證,確認其車輛並無拖吊紀錄或他人使用的跡象,由於該重劃區道路錯綜複雜且尚未命名,停放的車輛也相當密集,研判劉姓女子應是記錯了停車位置。員警隨即詳細詢問劉女當時停車的狀況,她表示,前一天傍晚停妥車輛後,便至後方黃昏市場採買,僅隱約記得旁邊是輛紅色汽車,因自己從白天買到天黑,考量夜間開車視線不佳,便選擇搭乘公車返家。員警便依據這唯一的線索,於重劃區內展開搜尋,果然在相隔兩條街的路邊找到該車,旁邊正停著一輛紅色汽車,劉姓女子接獲通知後,火速趕來確認,對於自己的粗心感到十分不好意思,頻頻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警方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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