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二婚媽媽該如何規劃遺產事宜?資深地政士分享,一名二婚媽媽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子,後段的婚姻也育有一女,再婚後一家三口和樂融融,但日前她的二婚先生過世,也讓她思考孩子的繼承問題。
二婚媽媽的女兒20多歲,有穩定的工作,丈夫過世後,她擔心久未連絡的第一次婚姻小孩也有繼承權,因此希望儘快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屋,登記給目前同住的女兒。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經過概算,買賣自用土地增值稅約需繳納15萬元,若贈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近30萬元;但如果未來辦理繼承,因遺產稅免稅額高達1333萬元,所以辦理繼承時土地增值稅一毛錢都不需要繳納,是最省稅的做法。
他提到,也能透過2至3年的規劃,女兒以買賣方式取得媽媽的房屋,能省去贈與稅及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困擾,但礙於二婚媽的女兒剛出社會不久,財力證明較薄弱,所以無法執行。
另一方面,二婚媽想避免夜長夢多,能儘快辦理過戶,即使繳納3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也行。鄭文在說,未來能節稅的部分,則是過戶完成後,房屋要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只要滿6年以上,未來出售時,會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房地合一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