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今年8月在網路爆料,稱台南某未滿3歲女童在某幼兒園內,疑遭園長兒子猥褻、指侵、拍照,當時外界質疑該男為「台南毛畯坤」。台南地方檢察署近日偵結,針對女童疑遭猥褻一事查無事證,不起訴處分。園長之子受2個多月的網暴,無奈表示1年去幼兒園不到5次,且每次都是在頂樓佛堂拜拜。
媒體報導引檢方所述,女童、女童母親、社工陪同到庭,但皆無法說出事發經過,園長子手機內並無證據,且幼兒園8月5日至19日的監視器影像中,也不見園長子出入幼兒園。
至於明確指控園長子7月在他處趁彩排活動時指侵一事,檢方指出,幼兒園教保員表示,彩排時沒看見園長子,僅活動當天園長子有帶飲料零食,請教保員發給學童。
檢方補充,女童驗傷結果顯示,除右小指抓傷外,其他身體部位、下體均無明顯外傷,無相關證據能證明園長子有猥褻女童或拍攝性影像的行為。
相關報導指出,園長子無奈表示,自己很少到幼兒園,一年不到5次,每次都是挑學童午睡或放學後,才去頂樓佛堂拜拜,先前指控被報導後,自己已身敗名裂,如今獲得清白,盼同業別再渲染此案,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全案源於網友在社群表示,某女童和幼兒園外出表演,但返家後開始出現怪異情形,包含頻繁碰觸私密部位、說覺得很癢等,家長追問下,女童竟說是幼兒園兒子指侵;家長帶女童驗傷提告,友人則於8月29日公布到群組。
在群組中的網友收到的訊息包含「我朋友的女兒,3歲未滿,在台南**幼兒園被**了」,並點名加害者是園長兒子,且稱女童不可能不到3歲,就會自己碰觸私密部位,直指女童很明顯受到傷害,且後來還會害怕待在暗處。
台南市教育局當時回應,8月19日已接獲通報,當日前往幼兒園行政調查、保存監視器畫面,並要求園長子暫時停職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