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我弱、我就有理?據北京交通廣播報導,上海浦東,一女子騎電動機車闖紅燈被撞,交警告知她要擔全責,她反問:「我全責啊,車主一點責任沒有嗎」?
交警的語氣溫和,但話語很堅定,「我給你看影片啊,這樣衝出來個人,你反應得過來嗎?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在你。」浦東交警的責任判定引發了網友們的討論和按讚。
不遵守交通法規而導致事故屢見不鮮,11月11日早晨上海市徐匯區行人周某違規直接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信號燈跳至綠燈公車起步行駛時,事發時公車駕駛員有視線盲區,將周某撞倒送醫。
10月24日,湖南株洲,趙某駕駛白色小車本來在等號燈的他,一時分了神竟然直接闖紅燈,與周某駕駛並搭乘范某的電動機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周某和范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每個人都是交通的參與者,不能因為自己是行人或者非機動車就無視交通法規甚至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發生事故,還要求守法者承擔責任,網友嗆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不能任性更不能把「我弱我有理」當成擋箭牌。
交通參與者並非只有機動車,還有大量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尤其是速度又快,又不受制約的電動自行車。這其中被批評最多的就是外賣小哥了,不遵守分道線行駛規則,在車流裡任意穿行,走逆行,闖紅燈,在人行道上隨便飛馳。
很多行人和非機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除了監管和處罰不力,還有一個錯覺,就是大車不敢撞我,因為撞了不管誰的責任,駕駛人都得賠償,所以有恃無恐。
網友也嗆違法者,合法權益不是合法才有權益嗎?違法了還有權益嗎?在法律面前不應該人人平等嗎?弱勢絕對不是違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