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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菸彈」風暴來襲 濫用症狀、毒品分級、罰則一次看

上報/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11.14 18:55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被有心人士摻入電子菸中,俗稱「喪屍菸彈」,近來不只在地方幫派流竄,就連軍警都淪陷,還引發毒駕事件。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天(14日)敲定,將依托咪酯等3項化學物質,從3級毒品升至2級毒品,未來製造、販賣、運輸等刑度都會提高,單純持有與施用,將面臨3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是《上報》整理關於「喪屍菸彈」的相關資訊,讓您一次看懂。

 

 

濫用情形為何?

 

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菸俗稱「喪屍菸彈」,近期已經發生多起因毒駕而衍生的交通事故,包括新竹虎林國中前死亡車禍以及三重員警遭撞身亡等案件。

 

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公布,2024年1至8月各級毒品查獲量達7394.8公斤,較去年同期增加了21.1%,來源地以境外輸入為主,針對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等被濫用的情形,高檢署引用食藥署統計,2023年非尿液檢體檢出依托咪酯類件數共有22件,2024年1至9月已升至1281件,暴增約為58.2倍。

 

高檢署10月公布毒品情勢分析。(台灣高等檢察署提供)

 

濫用症狀有哪些?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何逸群指出,「依托咪酯」是一種超短效靜脈麻醉藥物,原本應用在手術麻醉過程中使用,須由專業醫師控制劑量,以協助達到鎮靜、麻醉的效果。

 

針對濫用症狀,何逸群說明,會有精神恍惚、易怒、行為紊亂、語無倫次、噁心嘔吐、肌躍、渾身顫抖、腎上腺抑制、呼吸抑制甚至衰竭等副作用,更嚴重者甚至會出現低血壓、休克、低血糖而危及生命;若長期濫用可能對腦部及內分泌系統造成損害;若又與酒精、藥物、中樞抑制劑等一起使用,則容易造成呼吸衰竭、昏迷等致命症狀。

 

台灣讚警日前公布一段影片,一名高雄男子疑似施用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菸致使精神不濟,於斑馬線上昏睡十分危險,當警察試圖叫醒他時,男子往騎樓奔跑逃逸,甚至邊跑邊丟毒品咖啡包。

 

毒品分級升列二級

 

行政院2024年8月5日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增列350依托咪酯、351美托咪酯、352異丙帕酯為第3級毒品管制,但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天(14日)再次將依托咪酯等前述3項化學物質,一同調升為2級毒品並函請行政院日後公告,未來製造、販賣、運輸依托咪酯等刑度都會比3級毒品重,且單純持有與施用就會構成犯罪。

 

 

各級毒品有哪些?

 

第1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第2級毒品: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俗稱冰塊、安、安公子、鹽)、配西汀、潘他唑新、MDMA(搖頭丸)、大麻、LSD(搖腳丸、一粒沙)等。

 

第3級毒品:含有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等相關製品,如FM2、小白板、速百騰、K他命、一粒眠、K5、紅豆等。

 

第4級毒品:含有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等相關製品如,蝴蝶片、安定、特拉嗎竇(強力止痛藥)等。

 

 

改列2級毒品的罰則調整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與持有2級毒品者,分別可處3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若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製造、運輸、販賣」第2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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