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協商NCC組織法修正案,國民黨王鴻薇痛批行政院「小動作太多」,意圖透過行政命令拖延法案生效時間,導致不具資格的人違法代理NCC主委。
民眾黨總召黃國昌也指出,立法院在上個會期已通過修正案,廢除「萬年延任條款」,但行政院迄今未明定施行日期,使法律形同虛設。他強調,此次修法並未涉及組織架構、員額或業務調整,「組織沒動、員額沒動、業務沒動,怎麼還會有讓行政院來決定的理由?」
對於行政院援引「行政命令定之」慣例,黃國昌反駁表示,雖然過去包含中選會、公評會等獨立機關,以及內政部、外交部等11個部會共208個組織的組織法,確實都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但那是因為涉及內部人員調動及業務配套。然而,這次NCC組織法修正並未涉及相關調整,無須比照辦理。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7月16日二讀三讀NCC組織法的主要目的就是廢除萬年延任條款,但現況卻完全被架空。他表示理解民進黨可能不願修改該條款,「但我們不認同,所以才會提案修法」。
針對解決方案,黃國昌建議行政院可採取兩條路線:一是讓現任被提名人經審查後不通過重新提名;二是讓法案生效後,加速重新提名程序。他認為,若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後者是較佳方案。
此外,黃國昌也呼籲各黨團在協商時聚焦於當前議題,避免重複討論過去爭議,「要不然又要坐時光機回去,從頭到尾再重新把以前的理由再講一次,這樣協商會變得非常冗長」。
這次NCC組織法修正案的攻防,突顯行政、立法兩權在法案執行時程上的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