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由於九年級的學生均年滿可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法定年齡,為強化他們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認識,秀林國中邀請花蓮新城警分局員警入班宣導,員警首先向學生們介紹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差別,接著告訴他們要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前要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年滿14歲,達成這三個條件方能上路,並提醒他們車輛不得擅自改裝、騎乘須戴安全帽且不能載人等常見的違規行為,以避免受罰,員警介紹完後,播放影片讓學生們觀賞,影片內容係青少年車禍常見的肇事原因及事故影片,加強他們對於交通安全的認識,保障他們的用路安全,宣導的最後員警叮囑他們,由於微型電動二輪兩年掛牌寬限期即將於11月29日屆滿,如家中車輛還沒有掛牌的,請趕快跟家長們說,提醒他們在11月29日前儘早掛牌,且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為便利車主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事宜,提供16處「到點服務」據點,轄區有一處據點,在鴻輪機車行(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2號),呼籲大家通知家長。
花蓮新城警分局呼籲,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務必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年滿14歲,未掛牌的民眾請趕緊掛牌,若未掛牌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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