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泰澤/台北報導 國道3號北向33公里處,由53歲徐男駕駛小貨車行駛外側車道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前車26歲鐘男駕駛小貨車後,致前方3部小客車碰撞事故,駕駛徐男雙腳擦挫傷,送新店慈濟醫院救治,各車駕駛均無飲酒情形,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現場於11時11分排除。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應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