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12 16:53:27)臺東縣稅務局近期挽救一件共有人因欠稅財產恐被拍賣危機,藉由稅務調解、納稅者保護及法務部執行署等多方努力下,協商由共有人之一繳清欠稅,稅務局順勢撤銷訴訟,成功避免法拍投資客介入買受,守護共有人財產。
當繼承人有數人時,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但繼承人間常因家族因素嫌隙齟齬,很難達成共識處分共有物,公同共有的土地若有欠稅,稅務局可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成為分別共有,再就其分別共有之「持分」聲請財產被強制執拍賣。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A君長期積欠稅務局稅款,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核發債權憑證在案,辦理清理債權憑證時,查得名下有因繼承而登記為公同共有之建物及土地,經評估具有執行實益,移請法務部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於113年4月函請花蓮分署同意提起代位分割之訴。
在提起代位分割之訴前,稅務局首先通過專人以電話方式向義務人及共有人解說原由,後因家族間矛盾難有共識,共有人未表現出繳納意願,稅務局於113年8月向臺東地方法院提起代位分割之訴,並考慮徵納和諧及冗長訴訟程序,似宜尋求其他解決途徑;由法院於113年10月中旬召開第1次調解庭,部分共有人雖有出席,惟其他關係人未到至調解不成立。
稅務局認為出席共有人具有相當解決的誠意,為疏減訟源,在法院裁定前,積極聯繫徵得調解委員同意,地院再定11月中召開第2次調解庭,稅局再次扮演重要溝通橋樑角色,由納稅者保護官以誠懇語氣,向出席共有人闡明財產被拍賣後的影響,呼籲彼此放下執念;同時並聯繫聽取花蓮執行分署就分期繳納及司法債權法律面建議。最終,讓原本好像難以結痂癒合的家族傷口,出席共有人能理解事件的嚴重性與未來可能的後果,在充分權衡利弊後,同意在第二次調解前由出席共有人代為繳清欠稅,稅務局隨即行文向地院撤回訴訟,當事人財產免於被拍賣命運。
稅務局指出,雖然繼承財產涉及的私人情感或利益糾葛常常難以化解,這次事件的成功解決,讓家族間的裂痕或許得到修復機會,不僅展現了臺東縣稅務局專業能力與團隊調解,更體現「以民為本」的稅務價值理念,最終不僅免去財產被拍賣的風險,也保住民眾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