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設定地上權開發樣態 李中呼籲都發局應有最少開發容積限制
台中市議員李中12日在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時,要求都發局要針對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的樣態,進行開發容積的管制,以免得標廠商浪費容積率,並與都市計畫當初設計的方向無法吻合,特別是六期(干城)重劃區的部分,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會從土管要點來進行相關的檢討。
李中指出,民國84年臺灣省政府委託比伊東豐雄輩份更高的丹下健三建築師,針對臺中市火車站旁的干城商業區,進行整體開發規劃,當時就規劃不同街區的建築要用空中走廊來銜接,這理念比台北信義區以及台中水湳經貿園區的規劃都還要早,可惜因為凍省再加上中央對土地利用的樣態有所調整,干城商業區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辦法成為臺中市中區東區經濟發展的火車頭。
李中表示,六期重劃區最重要的是有一塊8,800平方公尺的土地,當初規劃可以蓋到樓高250公尺,容積率600%,這完全可以仿照台北的雙子星計畫來進行BOT,用這個商業大樓來帶動整個區域的經濟發展。
然而,目前這個重劃區最大的地主—國有財產署,他們多半都是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把土地招租出去,對於土地是否有充分利用,得標廠商的運用模式是否有充分符合我們臺中市的都市計畫是不理會的。
李中議員要求都發局要進行管制,至少要求廠商要使用50%以上的容積,且要在五樓或三樓以下作為商業使用,不然都市計畫原本規劃是商業區,結果不但容積被浪費,實際上也逐漸變成住宅區,和當初的都市計畫完全不同了!
李中認為,黃國榮副市長與黃崇典秘書長等人,都對此區塊有相當的瞭解,希望能督導都發局進行全面盤點,儘速與國有財產署達成相關協議,不管是市府出面或者交給民間開發,務必要利用新地標的品牌市場與連動開發作用,帶動中區與東區的經濟發展,讓中區再生落實成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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