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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患窺視症偷拍3千張女性裙底 交保期間「凍未條」又再犯

匯流新聞網/王 昭濱 2024.11.04 09:43

男患窺視症偷拍3千張女性裙底 交保期間「凍未條」又再犯 25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前年7月起在多家商店、服飾店、甚至捷運站等地,趁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犯案至少9起,檢警前往朱男家搜索後,發現他竟在3年前就開始偷拍,至少已偷拍3000多張不雅照,還將照片存放在硬碟中,受害女子難以估計,檢方將朱男羈押並起訴後,法院根據醫院鑑定認定朱男罹患「窺視症」,有強烈窺探女性生殖器的慾望,審理後依法判處朱男1年6個月徒刑定讞,結果去年6月朱男交保期間,竟又到鳳山某家服飾店偷拍女店員裙底,再遭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徒刑7個月。

判決指出,前年7月起,朱男就陸續在高雄市三民、前鎮、鼓山、苓雅、新興等區的服飾店、寢具店、文具店內,涉嫌偷拍女店員的裙底,或者以不同角度偷拍女子胸部,就連在捷運站,也趁女子乘手扶梯之際,偷拍穿短裙女子的私密處。

朱男的犯行多次被當場抓包並報警,朱男的母親向警方透露,兒子正在準備國考,可能壓力太大才偷拍,而朱男對於偷拍行為也都大方坦承。

結果警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朱男犯案不是單一行為,檢警前往朱男住家搜索時,起出8個隨身碟還有手機,還在一個100G的硬碟中,驚見超過3000張的不雅照。

高雄地院審理時,朱男坦承全部犯行,而醫院的精神狀態鑑定則顯示,朱男有強烈窺探女性生殖器的慾望,表現在一再重覆的偷拍行為,從中得到性滿足,符合窺視症的診斷,但他對社會常規的理解、判斷力並無缺損,知道偷拍行為是違法的,犯案時也沒有受脫離現實的精神病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所影響,過程主動尋求刺激且有計劃性,因此不符合減刑的規定。

法官審理後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判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經高分院、最高法院審理,在9月維持原判決徒刑1年6月定讞。

孰料去年6月,朱男在全案審理期間交保獲釋,結果他又跑到鳳山某服飾店,再度以同樣手法偷拍女店員的裙底,又被警方查獲,高雄地院審理後,再依妨害秘密罪將他判處7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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