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通過裁決,針對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中揚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網站銷售「日本製十年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偵煙型」的廣告宣稱「全國最低價」一事,因該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裁罰雅虎公司及中揚公司各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雅虎公司與中揚公司在其廣告中宣稱「全國最低價」,給予消費者該商品的價格在全國各通路中最低的印象。然而,調查顯示,同時期內其他通路的同款商品價格更低,證實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易導致一般消費者對商品價格產生錯誤認知,可能影響其購買決策,已構成違法。
公平會提醒各業者,使用「最低價」或「最高級」等用語時,應注意真實性並持續查證,確保廣告內容與事實相符。在刊登廣告前,業者須確認資訊無誤,並在廣告期間持續調整,以避免誤導消費者並違反公平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