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有媒體報導,因監聽法官引起台南院檢不合,導致大咖被告聲押,台南地方法院全都放?台南地方法院29日透過聲明稿澄清,該媒體報導並非事實,並指院檢各司其職,互動往來正常。
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稿指出,南院聲羈字第551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台南地方檢察署於10月23日聲請羈押,法院訊問後於24日凌晨4時30分裁定駁回;裁定駁回之簡要理由亦已於同日發布新聞稿說明。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收受案件,詳閱卷宗內各項事證,進行訊問程序後,基於對法之確信及解釋,依據法律做出裁定。事後聲請人檢察官亦在25日提出抗告,由台南地方法院待聲請人檢察官補足抗告書後,立即送至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過程均按照法律及相關抗告行政流程處理。
台南地方法院及台南地方檢察署往年以來,均本於法律賦予之職權,在審判、偵查的角色上各盡審檢之責,堅守崗位,勤勉努力。作為法治國之司法機關,台南地方法院對於相關案件的處理,不論是強制處分審核或訴訟審判,均以法律規範作為唯一的適用依據與判斷標準,且立基上述的法律職權與專業立場。
審判之事,不應也不會摻雜、考慮其他非法律相關因素,況且台南地方法院與台南地方檢察署業務互動往來正常,各司其職,刊載報導院檢失和之情事,顯有誤會特予澄清。
台南地方法院強調,台鹽綠能案現仍偵查中,尚未確定,需進行相關後續程序,盼外界勿以未經查證之傳言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