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28 14:54:24)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歷經2年多規劃設計及施工,耗資1千400萬餘元,完成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整建修復,自即日起開放標租。凡設籍本國且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法令得經營允許營運項目的廠商均可參加,歡迎有意願廠商11月20日前踴躍投標。
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為日治時期(西元1919年)臺灣總督府營林所東部出張所、遷移至花蓮港街後興建的建築,見證日治時期花蓮地區的林業開發,為使用日治時期洋風木構桁架及日治中期常用的洗石子、槢木天花、簷口Y字形柱列等,與文化瓦諸種歷史性構造用材之建築類型,極具技術史價值,是一棟和洋混合風格的美麗建築。花蓮分署依原貌修復並興建必要的公共設施,為林業保育與古蹟活化再利用的結合開啟新頁。
花蓮分署表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標租案標租範圍面積共368.02平方公尺,租期5年(3加2),開放民間業者承租,未來允許營運項目以國產材為主要生產原料之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主要對象,以布、天然染及其他天然材料為主要生產原料之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次要對象,透過民間創意營運思維,為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加值,詳細內容公告於花蓮分署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