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條件!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日傳出,偵查第二隊某陳姓偵查佐涉嫌「暗槓海洛因」遭押,沒想到昨(24)日偵查第一隊也出事,某鄭姓偵查員涉在擔任土城分局小隊長期間,和嫌犯談條件獲取線索,並以不實筆錄聲請搜索票,鄭警、分局4警、涉配合製作假筆錄的女子皆被檢方帶回;複訊後鄭警10萬元、4警各3萬元、女子1.5萬元交保。
檢調指出,鄭警今年初擔任分局小隊長期間,疑似在查緝組織犯罪槍砲案時,以不辦該現場有三級毒品的條件,和遭逮犯嫌換取槍砲案線索,後續找某女子指控有人涉毒來做假筆錄騙搜索票;犯嫌今年3月向新北市警察局、新北地方檢察署檢舉此事。
新北檢昨日兵分7路搜索,將鄭警、土城4警、假筆錄女子帶回調查,檢方複訊後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諭令鄭警10萬交保、4名員警均以3萬元交保、女子以1.5萬元交保,全案仍偵查中。
媒體報導指出,鄭警原在海山分局任偵查佐,後來進入市刑大,升任小隊長時調到土城,又透過警佐班升警官,日前才調至偵一隊任偵查員,去年還因反黑肅貪有功榮獲警光獎。警方表示,將秉持勿枉勿縱之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態度積極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