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一名曾獲金舵獎表揚的兒童少年安置機構林姓男主任,2020年猥褻一名被安置的少年,甚至強拉對方的手替自己「打手槍」,還恐嚇、毆打對方成傷,此案還衍生出司法醜聞,最高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5月、傷害罪1年6月徒刑定讞,但強制猥褻2年9月徒刑方面,則認為尚待釐清,發回花蓮高分院更審。
此案後續還引爆司法醜聞,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知林姓主任涉猥褻其安置的少年,卻忽視遭侵害少年的權益、未依法通報暗槓猥褻案,還將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侯不僅與林姓主任互傳案情訊息,還提供法律諮詢,協助涉嫌性侵的林姓男子取得有利證據。
監察院通過彈劾姜、侯2法官,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職務法庭一審判姜、侯2人皆免職,二審今年5月維持侯免職、改判姜罰俸1年約200多萬元確定。
針對林男猥褻少年案,林男是某安置機構主任,在2020年4月間竟邀約經法院裁定安置在機構的少年,到他在機構4樓的房間,隨後未徵得少年同意,突襲脫去少年內褲,要求陪他一起看A片,接著強拉少年的手去碰觸自己私處,少年拒絕並將手抽回,林男又強拉對方的手為自己搓揉下體。
另2020年4月17日至5月中旬間某日晚間10時許,林男再次邀約少年到房間一同喝酒後,少年不勝酒力酣睡之際,拉少年的手為自己打手槍,並替少年打手槍,而為乘機猥褻行為1次。少年事後不甘受辱且心生畏懼,告知伯父,伯父請求機構陳姓社工進行瞭解。
林男得知東窗事發,恐嚇少年不得再提起,還要求簽切結書,內容略為澄清未發生打手槍一事的文件上簽名,被少年拒絕,林又恫嚇「我都控制不住我要殺人」、「我現在連殺人都可能」、「信不信我拿刀子把你的臉砍下去」等語,並持電風扇丟擲、毆打及強勒少年脖子成傷。
一審台東地院認定,林男身為安置機構主任,竟化身為加害人,強制及乘機猥褻少年,使孤立無援的少年承受莫大威脅與恐懼,迄今未獲原諒也未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判2年9月、乘機猥褻罪判2年5月、傷害罪判1年6月,3罪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
二審花蓮高分院駁回林男上訴,維持4年刑期。林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強制猥褻部分的事實尚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另2罪維持原判定讞,將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林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