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自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以來,台中市已有1895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立法院於2023年5月16日修改第20條,開放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或共同收養,並適用民法相關收養規定,讓跨越血緣的愛獲得延續和保障。
許多縣市積極修訂生育獎勵金/生育津貼發放辦法和規定,以符合社會需求。然而,《台中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計畫》卻未明確規定同婚家庭的資格。缺乏明確指引和友善政策,使得同婚家庭在申請新生兒補貼時面臨困難。這種情況也導致市府無法全面掌握同婚家庭領取新生兒補貼的統計資料,顯示了在保障同婚家庭權益方面還有改善的空間。
今天在議會質詢中,我作為台中市議員黃守達,強烈要求台中市政府應盡速將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納入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計畫內。無論是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或者是雙方共同收養子女,都應該享有生育津貼的福利。在場的社會局長也承諾將盡速納入相關規範。此外,我也提醒應加強宣傳相關政策,落實多元性別友善。愛不分性別,也不分血緣。這些舉措將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加包容和平等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