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重發/空大講師
本週三(23日)立院將舉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各方人馬爭節日放假的意見發言,應該會在公聽會上百花齊放,然而多一天放假就少一天工作日,如何在有限的放假日許可下讓所有人滿意,草案如何形成共識應該會是非常不容易的挑戰。
多些節日放假是所有勞動者共同的想念,縱使這想念不一定就是最正確、合理的,不過對於勞動者而言,能有多一天的休假日總比沒有還要好。因此不論是回復一例一休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或是增加原住民族節、九二一國家防災日、教師節、勞動節等都訂為國定假日,依舊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更會讓一些職業別更覺得不公平。因此,有沒有一種可能是「職業紀念日給假而不全面放假」。
依目前的職業別與放假而言,在五一勞動節、九三軍人節、119消防節、615警察節時,身分為勞工、軍人、消防、警察的都可依規定放假一天,其中最多數人放的是五一勞動節。台灣目前超過一千萬人有投保勞保,因此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就有一千多萬勞工可放假,但當天如非投保勞保的軍警消、教師、醫生等就需上班。相對於服務國家的軍人、警察、消防都有放假,但同樣服務國家的教師為何在教師節時沒能放假?醫師為何在醫師節時沒能放假?法務人員為何在司法節時沒能放假?
以在軍人節、消防節和警察節時放假一天為例,當天雖然為軍人、消防、警察人員的節日,但不是所有人同勞工一樣幾乎同時停工休息。雖然當天為其放假的節日,但軍營、消防隊、警察局裡都需要正常排勤,軍隊不能沒人備防、消防和警察不能沒人備勤,因此軍人、消防、警察雖然在其職業紀念日有一天假日,卻是通常以排班補休的方式進行的。
以筆者熟悉的學校職場而言,公立學校的老師大部分都是保公保的,身分較屬公務員;而部分的代理教師是保勞保的,身分較屬勞工。因此在五一勞動節時,代理教師依法在五月一日可休假,但屬公務員身分的教師卻沒有放假,因此學校沒有停課。然,如果當天勞工身分的代理老師都休假了,學校就須排代大量休假老師的任課與職務,這是非常困難的。因此,這些原可依法放假的代理老師通常會在勞動節當天仍到校上班課,再把法勞動節的放假移到其他時間「補休」,以補休假方式讓學校運作免於困難。
若依軍人、消防、警察和代理教師在軍人節、消防節、警察節和勞動節放假日的實際運作,那麼在928教師節給予教師一天假,在1112醫師節給予醫師一天假給予、在512護理師節給予護理師一天假、在111司法節時給予法務人員一天假…,政府雖規定給假一天,卻讓這些人員擇期補休,這樣的紀念與休假方式,或許會對所有職別的人員更公平,卻依舊讓社會能穩定的運作。
大多數的人都能認同「職業不該有貴賤、等級分別」與「不患寡、而患不均」這兩句名言,勞動、軍人、消防、警察、教師、醫師、護理師、司法人員等等都該有其為自己職業紀念的節日,而這一天都給予同樣一天休假也都是公平的,不然少放一天假的教師、醫師、護理師、司法人員等難道重要性就不如勞工、軍人、消防、警察等職業嗎?職業雖有不同,但政府不該帶頭分等與差別待遇。
給假不一定要同時都放假,給的假可以用擇日補休的方式進行。希望在23日立院將舉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前提出如此思維,能讓公聽會與草案更加和諧與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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