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新北報導】
三峽警分局鶯歌分駐所員警日前下午巡邏經過鶯歌中山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車上4人均未繫安全帶,員警將車攔停後,後座一名女乘客抱著女童下車,一查發現原來女乘客竟是名毒品通緝犯,開車的駕駛見苗頭不對,不講義氣趁員警盤查時丟下同車友人「落跑」,最後員警在女毒蟲身上搜出海洛因毒品及喪屍煙彈吸食器等物,替友人照護女童竟然還碰毒,做了最壞示範!
員警巡邏時發現車上駕駛包含後座乘客,全都沒繫上安全帶,男駕駛向員警誆稱要停靠邊一點,員警於是先對車上下來的一對男女乘客盤查身分,警用小電腦一查,這才發現原來女子竟是桃園地檢署7月發布的毒品通緝犯。
原來這名51歲的林姓女子,12日當天下午搭乘友人駕駛的車輛,打算去朋友家打麻將摸兩圈,剛好一名熟識的女性朋友將女兒託她照護,林女抱著女孩坐在後座,男性友人則坐前座,車輛行經鶯歌中山路上時,遭鶯歌分駐所警員陳瑞鴻發現駕駛及乘客都沒繫安全帶,於是上前攔查,女子說手上抱的小孩是朋友寄放照顧的,就在員警清查身分時,沒想到這名開車的友人不講道義,逕自將車開走「落跑」,留下一臉錯愕的林女跟另一名男性友人面面相覷。
員警在林女包包內搜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罐(14.73公克)及摻有海洛因的香菸一支,更搜出已使用過的電子煙含煙彈一組,初篩內容物就是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屬於列管的第3級毒品,林女坦承施用喪屍煙彈,還說不清楚自己已被地檢署通緝。員警研判,這名開車友人極有可能知悉林女通緝犯的身分,擔心無端被牽扯,因此駕車落跑,不排除也是名毒友,已深入追查身分中,詢後也將林女依毒品條例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解送原通緝機關歸案。
三峽警分局表示,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屬於第3級毒品,主要用於全身麻醉的鎮靜劑,具有成癮性,吸食依托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販賣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