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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父轟凶嫌公然說謊 重批司法已死

品觀點/記者 凌君浩 2024.10.17 14:52

新北國中生割頸命案2名凶嫌遭法院輕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獲知判決後哽咽落淚無法接受,他說凶嫌鬼扯「刀自己飛進來的」,法庭上公然說謊。16日傍晚,他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發布1封給司法公開信,「司法天平失衡,已完全偏向加害者!司法已死!」少事法原先想保護之美意變成比凶狠就好,有少事法保護刑安嗎?相信這不是社會大眾希望看到的。

楊父寫道,當初第一次開庭時,尊敬的法官對受害家屬説,她感同身受,當時期盼法官能夠真正了解,可以給予凶手應有的懲罰,結果卻是法官對於加害者的滿滿的關愛不捨。加害者的原生家庭問題及家庭教育不張是我們造成的嗎?憑什麼因為原生家庭的問題及家庭教育不張來減刑?

楊父指出,未滿18歲,依照刑法是「得」減刑,並不是「必」減刑,殺人凶手片刻之間連刺7刀,刀刀致命,手段兇殘,這種人還可以再減刑?少事法給予優沃的處遇環境,再者年紀小就可以胡亂殺人後,談減刑已違反少事法本質,且當有一方為此逝去生命時少事法應以生命為重,而非公然保護非法!法官難道不怕以後會有更多受害者嗎?

楊父表示,法院認證已知悉暑假郭生即有帶刀遊蕩,事發前郭生少保官竟未曾通知學校,也未做其他動作,僅口頭勸告,難道少保官認為郭生帶刀去學校符合行政處遇的條件無需通知?顯然此舉也讓我們的校園安全蕩然無存。

楊父批,犯後短時間的覺察反省,也可以減刑?法律是在教殺人被抓後故意表現出有反省,就可以減刑,有什麼科學依據提供,或只是為了脫罪就可以減刑嗎?其用心明顯在減刑,殺人明顯時是良心已泯,為何法官還是覺得可以原諒?犯案後再來看心理醫生是否再減刑?現在二嫌都開始在看醫師,為了減刑無所不用其極。

楊父說,2人在法院均無「有期徒刑」之紀錄,少事法保護2人多次的行政處遇都是保護管束,仍不知悔改,可說塗銷紀錄可以完全抹滅之前眾多的惡行。法官縱放、司法溺愛鑄成大錯,司法說要行政輔導先行,難道他們在第一次霸凌及暴力行為時司法沒給機會嗎?這樣的人沒資格再擁有減刑資格。

楊父強調,犯罪行為人總會用千萬個理由來逃避罪責,如果開此先例讓校園大亂,少事法原先想保護之美意變成比凶狠就好,有少事法保護刑安嗎?相信這不是社會大眾希望看到的。

市議員石一佑透露,案發後楊家過得相當辛苦,楊父日日期盼兒子能來夢中找他,他自責因自己不夠努力,讓兒子死於非命。楊生姊姊日前癲癇發作住院開刀,楊父一根蠟燭兩頭燒,他已明確表示未來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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