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為推動「停讓文化」策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致力於推行「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行人友善政策,並在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科技執法系統,以提升路口的行人安全。該路口鄰近一中商圈及多所院校,包括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台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行人穿越密集且車流量大,交通事故頻繁。統計顯示,112年該路口共發生46起交通事故,造成37人受傷。
為改善這一情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在該路口設置了科技執法系統,並加裝LED警示牌,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系統自動偵測車輛是否未在行人穿越道前停讓,並透過24小時的違規錄影系統拍攝照片,經人工審核後進行舉發,確保執法的準確性及安全性。這一科技輔助的執法模式,減少了員警直接站在路口執勤的風險,並且不受天氣等環境因素的影響,提升了執法效率。
該系統的宣導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正式執法將於12月1日開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機車若在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時未停讓,將構成違規。機車違規者將處以1,200元罰鍰,汽車則處以6,000元罰鍰,並記點3點且需接受3小時的道安講習。若因不停讓行人而導致事故,並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違規者將面臨更嚴重的懲處,包含罰款、吊扣或吊銷駕照。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局長周俊銘強調,科技執法是提升行人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最終還是需要駕駛人的自律與配合。他呼籲駕駛人見到行人過馬路時務必「慢、看、停」,養成自覺禮讓行人的良好駕駛習慣。藉由科技輔助與市民共同努力,打造出更加安全的人本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臺中市的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此科技執法措施,除了提高執法效率與精確度外,也展現了臺中市政府致力於改善交通安全的決心。市政府希望透過這樣的執法模式,能夠長期有效地降低行人相關交通事故,並提升市民的行車禮讓意識,使臺中的道路更加友善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