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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吳東亮掏空銀行 台新怒發聲明駁斥喊告

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2024.10.16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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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金、台新金合併案波瀾再起!就在「新新併」持續進行之際,今(15)天有媒體報導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收到檢舉信函,指稱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涉嫌私設公司,掏空台新銀行30億元。台新銀行立刻發表聲明駁斥,強調報導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將採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根據媒體報導,監察院和台北地檢署最近接連接獲檢舉,內容指出台新銀行從2001年起,將信用卡核心業務的資訊系統及資料處理,都委外給單一關係人經貿聯網科技公司,而此家公司主要投資者即為吳東亮,合計台新已實際支付經貿聯網超過30億元。

  報導提到,此「自肥」獲得不當利益的行為,早在馬政府執政時期就曾被檢舉,當時的金管會調查此案後,以涉及背信罪嫌將吳東亮移送偵辦,最終罰款600萬元。由於台新金、新光金剛於上週各自舉行股東臨時會,如願通過合併案,現在傳出此消息,外界認為可能再掀風暴,影響主管機關對此案的印象。

  針對此項傳聞,台新銀行緊急發表聲明,強調此篇報導以金管會於2013年就內稽內控缺失懲處600萬元罰款,影射吳東亮與經貿聯網有不當的業務往來關係,是嚴重誤導社會大眾。事實上,付給經貿聯網的費用均為資訊服務費,相關合約與採購程序及支付費用皆符合公司規定,並非報導所說私設公司掏空銀行,屬於嚴重汙衊,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至於多年前遭罰600萬元一事,台新銀行進一步說明,該案經金管會移送地檢署偵辦,但在檢察官偵查終結後,確認並無不利台新銀行,且經貿聯網是與花旗銀行出身的專業人才共同成立,為重要的資訊策略夥伴,無論申請程序或與台新銀行往來,皆以關係人交易規格來處理,之後隨著主管機關政策改變已經出清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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