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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透天厝公寓未裝設住警器 114年9月開罰

品觀點/品觀點南部編輯中心 2024.10.12 20:52

圖說:高雄市114年9月起強制透天厝及公寓裝設住警器,由第一線打火英雄前鎮分隊隊員王品翔擔任宣導主角。(圖片來源:高雄市消防局提供) 鑒於民眾因火災察覺過晚,導致逃生避難不及憾事頻傳,為強化透天厝、公寓住宅火災預警,高雄市政府於113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增修第7條、第13條有關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住家,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該罰則將於明(114)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局提醒透天厝、公寓屋主重視自主裝設住警器觀念,避免受罰。 為於宣導期間廣泛周知市民,消防局特別拍攝短影音,邀請今年度參與愛河龍舟競賽奪冠成員前鎮分隊隊員王品翔擔任主角,透過第一線打火英雄形象,呼籲民眾於家中寢室、梯間、廚房等適當位置裝設住警器,達到早期發現、立即應變之機制。

圖說:高雄市114年9月起強制透天厝及公寓裝設住警器,如未安裝將開罰。(圖片來源:高雄市消防局提供) 高雄市府於去(112)年結合各區公所里(鄰)長普及補助發放5樓以下住家每戶住警器1顆,近2年(截至113年9月止),高雄市共有54件住警器成功預警降低人員傷亡案例;消防局提醒,領取住警器後務必盡速裝設於家中天花板或牆面,避免美意打折扣,尚未申領之市民可洽鄰近消防分隊詢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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