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市議員李中質詢指出,停車場跨日收費機制,不應實施單一費率,以符合民眾期待!
台中市議員李中11日在市議會專案報告向台中市政府提出建議,調整停車場的跨日收費機制,改為小時計價才合理。另即將推出的電動樁收費機制,也不應實施單一費率,要對尖峰與離峰的不同時段有所區隔。
李中以廈門停車以小時收費模式值得借鏡。
李中表示,許多民眾和他一樣,平常是開車上下班,如果晚上參加餐會要喝酒,車子放在停車場隔天下班後才去取車,就會被收兩次當日最高費用,但實際上取車時還沒有滿24小時。這是因為我們的停車場,是過了半夜12點就算一日,因此結算時是計算兩次當日最高費用,這樣高額的停車費,讓許多民眾不滿,且時有糾紛與陳情。
李中說,他在兩次大會的會期間去了中國大陸廈門一趟,他發現廈門的停車場收費,就很單純地計時,要真正滿24小時才會收取當日最高費用,他認為這樣的收費機制才符合民眾的期待。他建議交通局應該要站在民眾的角度,由公有停車場開始進行機制的調整,並請民間也配合辦理。
李中強調,先前交通局送到議會法規委員會的電動樁充電收費標準,費率過於單一且高昂,他也一併提供廈門的電動樁收費機制供交通局參考,利用尖峰、低谷等時段分類,除可真實反應成本外,也能用來調整停車場負載與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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