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新興派出所獲報,一名女子在社群軟體FB上誤信詐騙集團以高獲利話術投資虛擬貨幣,後來欲出金時不斷遭詐騙集團以需「交付保證金」藉故拖延,驚覺有異後報案,並配合警方佈署,於10日下午當場查獲取款車手到案。 警方表示,該民眾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虛擬貨幣為晃子,已陸續交付新臺幣665萬餘元,日前要出金時遭詐騙集團要求再繳交2,00萬元保證金,該民眾驚覺受騙而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詐騙集團約定被害人於10日下午16時許,在南區新和東路的便利超商前交付200萬元現金,且要求被害人要上車交易,警方事先在周邊嚴密佈署,當場查獲曾姓車手等3人到案。 曾姓車手等3人利用國慶假日打工兼差拚經濟,警方在曾姓車手車內搜出多筆假冒之買賣契約書,全案詢問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第六分局表示,近期投資詐騙案件頻傳,尤其以投資虛擬貨幣最為猖獗,呼籲民眾不要被詐騙集團「高獲利丶高報酬」的話術矇騙,任何要將金錢付出的要求都要小心求證,並可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或「110」諮詢求助,警方將持續加強防詐宣導,並積極打擊詐欺犯罪,維護市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