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自9月29日「公車大執法」專案啟動以來,臺中市政府與警方密切合作,強化公車違規的稽查與宣導。首日,南屯派出所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五權西路與大忠南街口目擊一輛公車在紅燈期間快速行駛至下個路口。此舉不僅讓在場的騎士與行人驚訝,巡邏員警也立即上前將公車攔停。面對員警開罰,該公車司機不滿,辯稱自己只是搶黃燈,並擔心誤點不斷看手錶。經員警再三解釋並提醒監控影片作為證據,司機最終坦承錯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規定處以罰款。
針對轄區內公車違規熱點,第四分局已在南屯區的文心路與向上路口、五權西路與大墩路口、忠勇路與永春南路口等三處加強執法。截至目前,第四分局共出動近300名警力,開出8張罰單。此外,警方還與市府合作,啟動「公車違規聯合稽查勤務」,結合志工、義交等民力,在公車站駐點進行宣導,以提高大客車駕駛的安全意識。
第四分局交通組組長陳敬中率隊前往中鹿客運南屯站停車場,針對113年1至8月的大客車事故進行分析,其中A2類車禍(致人受傷)21件、A3類車禍(財損碰撞)17件。主要肇事原因為駕駛恍神與分心,這類事故雖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因公車車體較長且寬,轉彎時容易產生視線死角,增加與其他車輛碰撞的風險。透過「指差確認」的五大步驟,警方積極提升公車駕駛的行車專注力,結合執法與宣導雙管齊下,呼籲大客車駕駛遵守路口停讓規則,從而降低事故率,並將這些安全觀念植入民眾心中,共同守護道路安全。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警方將持續在公車轉運站及公車密集路段加強稽查,對違規行為一律依法處罰,毫不寬貸。他強調,公車大執法專案無期限,目標是透過不斷取締與宣導,糾正部分公車駕駛的違規行為,提升整體交通安全意識,為市民創造更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