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新北報導】
昨(6)日深夜零時46分許,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員警在板橋區南雅南路一段執行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開大燈行駛,形跡可疑,遂隨即上前攔查提醒。
盤查過程中,警方注意到後座乘客42歲王男神情不安,經仔細檢視後座腳踏墊,有依眼鏡掉在後座踏墊上,內藏5枚菸彈,警方覺得可疑為何一人持有多枚菸彈。王嫌見事跡敗露,隨即自承這些菸彈為其所有且是依託咪酯喪屍菸彈。警方隨即拿試劑對該物品進行毒品初篩試劑檢驗,結果顯示為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法查扣相關證物。經帶回所偵辦,依據尿液檢驗結果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裁罰。
板橋警分局長陳宇桓強調,依托咪酯為靜脈麻醉劑藥物,加入電子菸油吸食即俗稱「喪屍菸彈」,已列管為第三級毒品,對社會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戕害。呼籲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未來也將持續強力掃蕩販毒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