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市林姓男子(56歲),於9月上旬接獲通訊軟體可投資股票獲利訊息,一時誤信投資可在短期內獲取巨額暴利,陸續以臨櫃匯款與網路轉帳及面交等方式交付新臺幣200餘萬元予詐騙集團,待想取回獲利卻無法如願,才驚覺遭詐騙,急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
苗栗警分局受理後,確認林男遭典型假投資詐騙,立即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石東超指揮偵辦,於本月4日13時許查獲面交取款詐騙車手李男(30歲)及監控手吳男(44歲)、陳男(31歲)等人,起獲假識別證、假收據、犯案手機等證物,偵訊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詐欺集團。
苗栗警分局呼籲,不論是股票、基金申購、虛擬貨幣交易等投資方式,一定要謹慎、小心,投資前與有投資經驗之親友、相關金融從業人員諮詢、請益,最重要的是應慎選政府立案、合法之交易管道,標榜「穩賺不賠、短期獲利」的投資都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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