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05 17:00:36)
為保障租屋安全,內政部於7月15日推出租屋電費新制,並於8月1日開辦租屋法律諮詢服務,有效協助租屋族解決在租賃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全方位提升鄉親在外租屋的權益保障,臺東縣政府呼籲民眾若有租屋糾紛或爭議,可以尋求縣府及鄉鎮市公所,或是法扶基金會協助。
縣長饒慶鈴表示,縣府對鄉親在外租屋權益非常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查核住宅租屋的契約情況,確保在外租屋的鄉親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提升租屋的安心感。
地政處指出,新電費收取規定其目的在使租屋電費更為合理公平,房東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收取電費,並需提供用電度數及電價資訊。同時加強派員至各大通路業者,確保所販售的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為最新版本,或是以補充方式附加修正條款節錄,避免鄉親使用舊版契約。鄉親於簽訂住宅租賃契約時,認明房東提供的契約書,是否註明內政部最新『113年7月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9334號函修正』字樣,保障自身租賃權益。
針對租賃法律扶助,內政部委託法扶基金會於8月1日起提供免費的租屋法律諮詢服務。如遇不合理要求或糾紛,均可撥打法扶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02),獲得專業法律意見,維護自身權益。
若有任何住宅租賃糾紛或爭議問題,可洽詢臺東縣消保官辦公室:089-330577、臺東縣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089-227666、縣府地政處地籍暨資訊科:089-350058及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