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台中市發生2名女大生穿越人行道時,遭公車撞上導致1死1傷的悲劇,引發公眾對於大客車行車安全之強烈關注與檢討。市長盧秀燕宣示公車大執法將「無限期執行」,直到徹底改善行車安全為止。本分局從29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針對客運事故主要肇因:未禮讓行人、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超速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113年10月2日早上6時許,文昌派出所警員林志誠、黃正佑巡邏行經文心路與昌平路口時,發現一部公車行駛文心路內側車道欲左轉昌平路時,完全無視號誌及文心路車流量大的狀況下違規左轉,員警見狀感到微傻眼,大車竟如此違規,遂上前尾隨至漢口路與興安路口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當場予以攔停告發。
除此之外,早在9月29日水湳派出所也連續取締2件公車惡性違規,員警於當日9時許巡邏時發現一部公車沿中清路行駛行路雷中街路口時,直接違規闖越紅燈,立刻上前攔停告發;同日上午11時許,員警亦於周遭經貿路與經貿五路口再度發現一部公車不依號誌違規左轉,員警除了祭出罰單,也對公車司機勸導駕駛公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以確保乘客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第五分局針對公車違規自9月29日至10月3日共計取締12件。警方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派員至轄區中清路、文心路、崇德路、公車轉運站周遭等公車密集路段稽查,只要發現違規情形,必將從嚴處罰,決不寬貸。第五分局表示,公車大執法工作除加強取締違規外,並將結合義警志工等民力向公車駕駛駕駛宣導路口停讓等防禦性駕駛觀念,並遵守相關交通法規。也呼籲公車乘客如有發現公車違規,可利用110報案或1999市民專線檢舉,共同維護市民安全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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