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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少年、少女判9年、8年徒刑 家屬悲憤!國教盟批系統失靈

品觀點/記者 凌君浩 2024.10.01 10:53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9月30日宣判,行凶的「乾哥」郭姓國中生及涉嫌教唆殺人的「乾妹」林姓女同學依殺人罪,分別判9年、8年有期徒刑。被害人父親悲憤的說「我完全無法接受」,司法完全向加害者傾斜,《少年事件處理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台灣法律已死,殺人判得比貪汙還輕,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

2023年12月25日,林女至楊姓同學班上找朋友,因大力甩門,遭楊生制止後心生不滿,找同校「乾哥」郭姓少年等人尋釁,眾人聚集在楊的教室門口嗆聲,郭毆打楊,並從口袋拿出彈簧刀,其他同學見狀欲攔阻,林女卻嗆「滾」,郭持刀刺楊7刀,林還補嗆「給他死」,楊隔日不治。

郭、林2人否認殺人,檢方認為事證明確,依殺人罪起訴,檢察官與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院認為2人在少觀所期間已漸能覺察、反省其過錯及不當言行,仍需時間學習調整,考量司法院先前類似案例,有必要藉由機構矯正處遇,調整身心狀態,並教育導正偏差觀念與行為,加上2人未滿18歲依法減刑,量處郭9年徒刑、林8年徒刑。

「我完全無法接受!」被害人父親透過市議員石一佑安排視訊連線受訪,他抨擊2個凶殘至極、不知悔改的少年少女,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死者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有誰能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

被害人父親痛批,如此惡毒的人在法庭上裝乖裝哭、狡辯沒有帶刀、否認殺人,企圖推脫卸責,法律是由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

國教行動聯盟直言,「悲劇不是意外,系統早已失靈」,呼籲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補漏洞。學者指出,少年犯若不及早矯正會愈來愈「大尾」,少年時期有犯罪紀錄,成年後再犯機率是一般人的3至5倍,為避免今日少年犯成為明日的成人犯,輔導及矯正一定要及時且有效介入。

教育部雖放寬校安檢查限制,特定身分學生無須經會商程序即可搜書包、檢查抽屜,並增列教師正向管教可免責。不具名老師透露,新規定上路一學期,老師敢搜書包的學校幾乎趨近於零。面對混幫派、混宮廟的學生更是「不敢管」,通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他們不打擾到其他同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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