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德瑄/綜合報導)近日,統一發票7、8月期開獎,許多人期待能獲得「小確幸」。然而,一名租屋的網友在網路上分享,自己中獎的發票竟是繳交電費的台電發票,讓他不禁疑惑,這筆1000元的獎金究竟算是自己的還是房東的。該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而財政部賦稅署早在2015年已針對此類問題做出解釋。
該名網友在PTT論壇上發文,表達他的困惑:「我承租了房子,繳費、用電都是我,但電費單上的名字卻是房東的。那這筆發票獎金應該算誰的?」他進一步說,由於房東使用了台電的應用程式,可能會得知中獎消息,無法隱瞞,因此他在網路上向大家求助。
示意圖/有網友提出疑問,繳納租屋處電費所中獎的統一發票獎金該歸誰。(擷取自Pixabay)
貼文一出,網友們迅速分成兩派展開討論。一方認為,獎金應屬於房東,因為發票上登記的是房東的名字;另一方則認為,獎金應歸屬於實際繳費的人,「誰繳錢,獎金就算誰的」。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的解釋,發票獎金的歸屬應與發票上的名字無關,而是根據誰實際繳費來決定。只要是繳費人持有繳費憑證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依照流程兌領獎金。因此,實際繳費者才擁有兌領發票獎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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