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7日)續審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及圖利案,庭上傳喚同案被告康立錡出庭作證。陳重文合夥人康立錡出面指稱,他與陳重文曾共同設立公司,專門承攬標案,並揭露公司財務一直由陳全權掌控。康強調,直到被調查單位約談後,才發現公司其實有盈餘,但這些資金早已被陳轉移至其他公司。對此,陳重文矢口否認,強調自己從未參與標案的價格談判,並表示「不會為了這種小標案欠下人情。」
今年3月,由廉政署指揮台北地檢署發動調查,陳重文在3月21日被羈押,隨後於7月19日被正式起訴,並繼續羈押,期間還在看守所度過47歲生日。此次庭審共傳喚了三位證人,康立錡是最後一位出庭作證的。
康在庭上證稱,陳重文曾透過他合資成立「立錡公司」,專門承接台智光的標案,他表示,自己主要負責業務和技術部分,而所有財務事宜均由陳管理。康進一步透露,立錡公司所承攬的標案報價都是陳與台智光協調的,且當初無法拿到尾款時,也是陳出面協調處理的。
康立錡聲稱,自己從未干涉財務管理,立錡公司的大小章、帳戶存摺等均由陳掌控,因此,他對資金的流動和用途並不清楚。康表示,直到被調查後,才得知公司其實是盈利狀態,且這些盈餘,已被陳轉移至其他帳戶或公司,但自己從未拿到分紅。
陳重文在聽到康的證詞時,顯得焦躁不安,數次試圖插話反駁,但均被審判長制止。輪到他提問時,陳反駁康的說法,質問他是否有證據證明自己指示去承攬社會局的標案,陳強調自己對此案並無過問。
康立錡指出,陳重文曾明確表示,台智光的標案,都會交由立錡公司來承接,這也是他成立公司的原因。
辯護律師隨後採取迂迴策略,引導康立錡證明立錡公司投標社會局標案的決策,並非受到陳重文的直接指示,而是基於公司本身的業務能力和標案需求,康本人有能力提供最佳價格和規格,因此,他有信心能夠得標。律師同時強調,立錡公司並非陳控制的工具,康才是實際業務負責人。
檢方對陳重文的辯詞提質疑,指出陳不僅沒有反對投標,甚至還主動介入協調標案價格,這與聲稱未干涉的說法自相矛盾。
檢方認為,陳重文現在將所有責任推給康立錡,無法令人信服。今天庭訊歷時4.5小時,法官最終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並將於下周二(10月1日)上午再行開庭審理。康立錡在庭審結束後,未對記者提問做出回應。
檢方進一步指控,陳重文在去年(2023年)4月至6月期間,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施壓,要求將公立托兒所的監視系統雲端建置案交由台智光處理。隨後,陳於同年7月成立立錡雲端公司,並與康立錡合作,由康掛名公司負責人,而陳隱身幕後運作,最終讓立錡公司成為該標案的供應商。
檢方指出,台智光因陳重文的關係,將價值逾1000萬元的監視設備轉包給康立錡的維鑛公司,而立錡公司從中賺取了超過300萬元不法利益,這成為陳重文涉圖利核心證據。(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