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記者蔡昀臻/台北報導
依據中央氣象署氣象資料顯示,熱帶性低氣壓(TD22)27日14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20.5度,東經126.4度,以每小時8公里速度,向西南移動。中心氣壓1002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5公尺,瞬間最大陣風每秒 23 公尺,預計週末成颱,下週一(9月30日)起朝臺灣東方海面靠近並逐漸通過。漁業署籲請漁民朋友及早採取下列防範措施,以減少損失。
航行與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
漁業署提醒海上航行、作業漁船嚴加戒備,應留意收聽最新氣象資訊,儘速進港避風或駛離其路徑,同時與各地區漁業通訊電臺保持密切聯繫。
強化海上養殖及定置網相關設施防護工
漁業署請箱網及淺海牡蠣養殖業者,加強固定海上網具及纜繩等設施;定置網業者,請檢視框架、浮球、網片等設施並固定纜繩。
陸上魚塭應檢視塭堤,維護設備正常運作
漁業署請養殖業者確實鞏固魚塭岸壁與疏通排水設施,並加強巡視水閘門、養殖備用水源,及檢修備用發電機正常運作並添足用油;必要時於塭堤加設防護網,減少養殖物流失,及作好短時間強降雨造成魚塭鹽度、水質急速變化影響養殖物的因應措施。
加強漁港設施及在港漁船防颱作為
漁業署說明,已請各漁港管理機關加強漁港區域內公共設施之防護、疏通水溝等整備作業,對進港避風漁船完成停泊安排,通知船主加強港區漁船纜繩固定,同時要求各區漁會對魚貨直銷中心、漁會辦公處所等設施及消費地魚市場,亦作好防範措施。漁業署表示,為防止漁港因浮木、布袋蓮或其他漂流物阻塞航道,請相關漁港管理機關準備攔阻設施適時佈設,並備妥相關搶通(修)設備機具,以備儘速搶通。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規定通報所在地鄉、鎮、區公所
漁業署最後呼籲,請漁民朋友隨時密切關注中央氣象署所發布的天氣資訊,及早作好整備,並注意自身安全,將危險與災害降至最低。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農業天然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通報所在地公所,並隨時與漁業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持聯繫。
The post 慎防颱風來襲 漁業署籲請漁民及早防範 appeared first on 報新聞 Mega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