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某農場主人爆料,越南籍范妻利用農場當屠宰場宰殺犬、貓,范女賣狗肉數年,至少殺了數百隻狗,農場主人後來向桃園市動保處檢舉,動保處表示,8月獲報後,立即派員稽查,當時因環境不合格已限期改善,但複查時仍未完成,目前全案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最高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農場主人阿國因身體欠佳,所以將農園交給妻子打理,原本范女只是私宰雞鴨等家禽,後來又變成拿別人宰的狗肉來賣,最後又自己做起屠狗的生意,而范女將犬隻藏在農場後房間,收到訂單才宰殺毛小孩,范女供貨的對象往往是附近的移工,這些移工除了買肉,還會主動抓流浪狗給她殺,她以每公斤600元的價格出售,加上雞、鴨等家禽收入,屠宰場每月收入達10至20萬元。
范女每年殘殺的毛小孩數量近百隻,雖然農場主人有試圖阻止但都未果,於是才通報動保處,動保處表示,8月12日接獲「虐殺犬隻」通報後,隨即派員稽查,發現現場飼養環境不佳,當場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但8月底複查後,仍未完成改善,9月時動保處通知,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協助調查,但並沒有告知真實案情。
現場狗隻以數隻為單位被關在籠中,全部狗中最大的狗兒不超過2歲,多為幾個月大的幼犬和尚未開眼的奶狗。雖然范女辯稱這些狗是寵物,但卻與這些狗沒有任何互動,員工甚至以抓雞的方式抓狗,讓現場調查人員合理懷疑這些狗並非寵物而是肉品,且周遭移工都指稱這裡能買到狗肉。
此外,相信協會更提出錄音檔證據,懷疑范女有在殺狗,動保處因此立即扣留28隻毛小孩,並通知相信協會協助絕育現場所有犬隻,雖然動保處在現場未發現屠宰證據,所以先以違法屠宰雞隻,依違反畜牧法處分,現場屠體均已沒入。
屠宰場中共有32隻狗,目前都已被動保處帶回,4隻交由中途送養,28隻則暫放新屋收容所當作證據。
桃園市政府和動保處均強調,對宰殺犬隻採取零容忍態度,相關裁罰將會嚴格執行絕不寬貸。目前,所有被扣留的犬隻都已由動保處妥善安置,當局也呼籲,社會大眾無需過度擔憂這些動物的安全。
動保處表示,該案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