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處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照片翻攝臉書)
在今日(25日)庭審中,戴寧情緒激動,數度啜泣,表示當初並無從政意願,因父親戴建三的強烈要求才返鄉參選。她坦言,自己當時對於議員事務並不熟悉,助理聘用全由父親掌控,也知曉部分助理是掛名的,但身為議員,她願意承擔應有的責任。
戴寧的弟弟今日以證人身分出庭,透露父親戴建三曾任嘉義市議員長達8屆,2005年因賄選定罪後,施加親情壓力迫使戴寧從台北返回嘉義接棒參選。弟弟進一步指出,父親全權主導助理聘用事宜,甚至與姊姊為此爭執半年。檢方詢問是否兩人構成共犯,弟弟亦直言「是」。
此案二審仍在審理中,戴寧希望法官能給予寬限期,允諾於12月底前繳回不法所得4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