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豐原警分局頂街派出所因鄰近豐原火車站與豐原轉運中心,常接獲利用大眾運輸完畢的民眾,遺忘自己代步用的機車停放處,急奔該所報案,經該所統計本(9)月迄今,員警為民服務,尋找遺忘愛車停放地點的案件高達5件之多,警方提醒,民眾外出時可以靠手機記錄下停車位置,避免找不著車的窘境發生。
警方指出,這5件為民服務案件年齡落在64歲至81歲區間,多為到豐原市區購物、就醫後,準備取車時,才驚覺自己忘記停車位置,並在周邊反覆尋找皆無所獲,才至派出所尋求協助。
其中,最近1次為民服務是在18日晚間,家住東勢的陳姓老翁急赴頂街派出所報案,稱結髮多年的66歲林姓妻子,一早騎乘機車接送家人至豐原火車站後,至傍晚才獨自返家,詢問林婦機車停放位置,疑因失智症發作,回想不起任何線索,所幸兒女在妻子衣物口袋內發現一張加油站發票。員警獲報後,透過此一關鍵線索,前往位於豐勢路的加油站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林婦當時加完油後,就將機車牽進加油站內側停放,隨後即自行步行離開,機車仍完好如初的停放在該處。警方通知夫婦倆尋獲喜訊時,林婦才想起當時加油後,機車因故障無法發動,自己才會將愛車先行停放於該址,林婦對於警方的高效率讚許有加,並對於自己記憶力有衰退跡象,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並表示往後會聽從員警建議,用手機拍下愛車的停放位置。
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建議,民眾停車時應留意周遭顯著建築物或地標,且現在幾乎「人手一機」,利用手機拍攝停車位置是一個便捷的方法,既能幫助記憶,又能加快尋找愛車的時間,也提醒民眾務必將機車鑰匙取下,以防愛車遭宵小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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