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長庚法人自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以來,已經過高雄市衛生局主持的六次議約會議討論,並舉行了三次專為員工權益的協商會議,目前醫療合作契約的各項條文正積極進行磋商與協調。
針對員工保障,長庚法人再度重申將落實各項承諾,並大力改善員工待遇。對於在113年8月31日前已到職並留任的大同醫院一般正式員工(不含主治醫師與定期契約人員),於合作計畫期間(114年至123年,共10年)每人每月將核發新台幣5,000元津貼(即每年6萬元),確保薪資計算方式優於現行大同醫院標準。
此外,長庚法人將完整承認留任前的年度特休天數,並延續新制退休金年資計算。現行各項福利制度也將維持不變,員工及其眷屬在大同醫院就醫時,仍可享有原有的優待補助;至於到長庚法人其他院區就醫的員工及眷屬,則可依計畫期間內享受與本法人員工相同的就醫優待規定。上述所有承諾將明確納入合約條款,並在合約生效後由高雄市政府進行監督,確保確實履行。
長庚法人誠摯邀請所有現有大同醫院員工繼續留任,並設有專屬的諮詢窗口與專線,方便員工隨時聯繫與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大同醫院員工專屬諮詢專線:07-7317123轉662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