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shingeki.tv 官網 嘉義縣一名60多歲的簡姓婦人,在未經20多歲兒子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收藏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棄。兒子發現後勃然大怒,直接向警方報案提告。警方偵訊時,簡姓婦人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和解道歉。然而,兒子仍堅持告到底,檢察官隨後依毀損罪將簡姓婦人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簡姓婦人的行為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對家庭成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同時也構成《刑法》中的毀損罪。考量到雙方為母子關係、簡姓婦人已認罪並有意和解,且毀損物品價值不高等因素,法院最終依毀損罪判處簡姓婦人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
對於此案,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的律師張道周表示,本案反映出親子關係的嚴重破裂。他建議可以運用「修復式司法」來處理類似案件,透過修復促進者的引導,讓雙方在安全和善的環境中展開對話、修補關係。
嘉義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呂明鍾則認為,現代教育應該從尊重開始。他指出,漫畫書對母親可能不具特殊意義,但對兒子而言可能是重要的收藏品。呂明鍾建議,父母應該尊重子女的興趣和財產,同時也呼籲親子之間應該增加互動和溝通,培養感情,以避免類似衝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