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泓笙/臺北報導】
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於日前接獲110報案,稱國興市場內有民眾持有玩具槍,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場後,發現鄭男(58年次)持1把玩具槍在腰際間,因該男疑似精神狀況不穩,警方隨即喝令渠交出玩具槍,並通知119將渠強制送醫。
隔2日上午4時35分許,鄭男渾身酒氣至青年路派出所咆哮,並攜帶吸食過之強力膠,經警方詢問後,鄭男對持有玩具槍及吸食強力膠之行為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66條偵辦。
萬華分局呼籲,若民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或有吸食強力膠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66條偵辦,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