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農1農2沒有差異!張麗善:無差異為何不同分類?

【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針對(4)日內政部於台中舉辦「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中部場,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早在110年雲林縣國土計畫提出「農業權」等建議,該計畫書通過行政院核定,但歷經3年中央遲無回應,如何保障農民權益?農業部、內政部國土署主張農1、農2沒有差異,如果沒差異,何必要有不同的分類?
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法105年通過,但直至昨日仍有多部子法未完成公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未入國土計畫法,使地方政府推動時無所依據,顯示國土計畫相關法制體系未完備,這也引發民眾對於國土計畫的眾多質疑。
張麗善說,雲林縣府作為面對農民的第1線,積極與民眾溝通,為此更加開20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向民眾說明國土計畫相關管制規定及土地使用分區配置,增加民眾對國土計畫的瞭解,並提供再次表示意見的機會。20場說明會超過1.5萬人次參加,過程中民眾反應許多意見,刻正由縣府地政處辦理陳情彙整及審議。
張麗善進一步提到,農業部及國土管理署代表均在說明會上表示,農1及農2在管制上無太大差異,農業部更表示農業權跟國土計畫功能分區是兩回事,不應劃上等號,且農政資源投入及農業補助也與農1或農2的國土功能分區身分沒關係,未來將考量農1農2補助不一定會有差異。
張麗善質疑,若真如農業部、國土署說的,農1、農2在土地使用管制、農政資源投入及農業補助給付上無太大差異,且均須擔負國家糧食安全之責,為何國土功能還要區分農1及農2?造成農民擔心土地價值下跌及發展性受限,中央應體恤農民辛苦,統一劃為同1種土地使用分類,解決民眾疑慮。
張麗善表示,許多農業縣市都有提出包括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辦法、3階應能實質調整功能分區、農業補貼方案等建議,希望中央在要求地方政府儘速送出功能分區圖前,應先行完備相關法令、配套措施,而非強硬要求地方政府在農民權益不明的情況下,繳交違反民意的國土功能分區圖。
張麗善強調,雲林身為農業大縣,希望能真正使農民安居樂業,而非使農民看不到希望、空有農地卻無人耕種,何來糧食安全?若中央能體恤農民辛苦,儘速提出具體的「農業權」政策,與縣府、農民站在一起,國土計畫定能如期上路。(圖:本報資料照)

相關新聞
張麗善帶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祝福新住民朋友中秋快樂
富士山觀光行銷 文字差異化感人
【夏一新專欄】F-16V要來了 資深飛官為何不等了?
縣府單身聯誼牽紅線再傳喜訊!張麗善鼓勵「三胎最好」
縣府單身聯誼牽紅線再添一對新人 張麗善縣長鼓勵「三胎最好」
看起來人好就是善良?心理學家揭差異:有些善意未必討喜
9、10月更容易注意到掉髮?認識季節變化與雄性禿的差異
張麗善縣長受邀出席西螺弓孝宮鍾馗爺聖誕千秋文化季
雷射針灸是什麼?和傳統針灸有何不同?中醫解析原理、特色與應用
雲縣聯誼再添新人 張麗善祝福「三胎最好」
張麗善受邀出席西螺弓孝宮鍾馗爺聖誕千秋文化季
雲林虎尾雲73-1線道路改善工程動工 張麗善會勘強化用路安全
愛老人明星公益棒球賽熱血開打 張麗善縣長偕高齡長輩為愛開球
竹市不動產性別圖譜出爐!建物買賣近五五波 土地取得仍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