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為有效遏止偽造、變造車牌行為,保護民眾車牌不被冒用,特別推動「淨牌專案」,強化取締偽變造車牌、使用吊銷或註銷牌照、借用他車車牌以及未按規定懸掛車牌等違規行為。
日前,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接獲報案,有民眾發現其車輛遭到毀損且車牌被拔除。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懸掛與其廠牌、顏色不符的車牌,行為可疑。經深入追查,警方終於在臺中市大里區攔查該車,並查獲車主陳姓犯嫌。
經調查,陳嫌的自小客車牌早已遭註銷,為逃避警方查緝,他趁無人之時竊取路旁停放車輛的車牌,並安裝在自己車上以混淆視聽。然而,警方發現他所竊取的車牌也因逾期未檢驗而遭註銷。進一步核對陳嫌身份後,警方意外發現他是當日遭發佈通緝的逃犯。全案在詢問後依竊盜、毀損等罪名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將通緝犯解送至相關單位,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對其懸掛他車車牌的行為進行告發。
霧峰分局長廖誌銘表示,因偽造、變造車牌案件日益增多,分局已制定專案勤務,加強對可疑車輛的攔查,同時結合智慧警勤車牌辨識系統,提升打擊力度,健全車輛管理機制。他提醒民眾,車牌屬於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特種文書,私自偽造或變造車牌屬於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