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四德派出所副所長王珏、警員吳政欣於113年08月29日18至20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中心通報:臺74快速道路上37.2K(往大里市區方向)有豬隻闖入車道上導致交通阻塞,警方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發現豬隻於路肩處徘徊走動,警方先行於現場圈圍戒護,並通報相關單位員林工務段派員到場,待工務段人員抵達後,為避免捕捉豬隻時逃竄到車道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立即封鎖臺74北上車道,合力將該豬隻「圍捕」並委由拖吊業者拖至車上,立即排除道路障礙恢復交通順暢。
警方呼籲,車輛載運相關物品時,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以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霧峰分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開罰,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