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泰澤/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於8月27日下午17時55分許接獲110報案,稱漢中街與成都路有男子持刀揮舞,適逢本所及本分局交通分隊警力於周邊執行勤務,優勢警力於一分鐘內旋即抵達現場查處。 經了解本案林姓男子(48年次)因酒後情緒不穩,於西門町真善美廣場前揮舞菜刀,驚動周邊民眾,警方隨即到場制止林嫌行為,查扣刀具一把,並將其帶返駐地偵辦。林嫌對上述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送辦。 萬華分局呼籲,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恐有觸法疑慮,切勿以身試法,影響社會公眾安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