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衛生局人員採檢食材送驗,也針對攤商砧板等環境器具採檢。
稽查人員發現,攤商場所有病媒蹤跡、倉儲物品及食材、調味料、器具等未離地放置、分裝食材未標示日期和品名等共計6項缺失,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責令業者環境衛生缺失限期改善,後續如複查不合格,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將積極調查釐清是否食物有致病菌,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就醫民眾分別為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12人、東元綜合醫院14人,新竹馬偕醫院通報2人、臺大醫院新竹分院通報人數4人、自行就醫3人,目前5人住院中,其餘均已返家。(圖/新竹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