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林學均/苗栗 報導】國道1號南向114.2公里處苗栗縣頭份路段,於27日上午11時27分發生一起機車騎士誤闖遭擦撞的交通事故,張男騎乘機車,從頭份交流道南向入口匝道誤闖進入國道,疑似因變換車道不當,遭行駛於中線車道後方的葉男駕駛自小貨車擦撞,事故造成機車騎士手、腳及嘴部多處擦傷,被送往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接受治療。
雙方駕駛經酒測值皆為0,事故現場於中午12時3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後續由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造橋分隊依規定處理,將檢視相關事證,釐清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再依法究辦。
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騎士誤闖國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以駕駛人3,0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駕駛人開車時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突發狀況發生,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