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鄭天財涉嫌自2020年到2023年間,接受綠能、工程等各產業廠商安插人馬擔任立委特助,疑似從中收取每月數萬元捐獻,收受不法賄金達數百萬元。檢方晚間複訊後,將鄭天財依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等罪,諭令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因涉嫌以白手套身分,牽線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向廠商收賄涉貪7500多萬元,去年8月間遭起訴。
據了解,檢方查出,2020年2023年間,有數間廠商業者透過張騰龍引介結識鄭天財,每月給鄭天財數十萬元,並換取掛名「鄭天財辦公室特助」頭銜,當業者生意有困難時,鄭天透過發函協調會及質詢等途徑,替業者解決問題。
由於,掛名鄭天財辦公室特助業者種類多,從綠能至傳產都有,根據掌握,鄭天財協助至少5間廠商協調。
檢調上午發動搜索,鄭天財經由檢方複訊後,晚間諭知鄭天財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朝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罪方向偵辦。(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