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林口工五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上(7)月11日遭羈押,今(27)日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鄭文燦等11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情節重大,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檢方今日下午1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內容,其中提到在鄭文燦家中搜出超過678萬元不明資金。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明,該案歷經檢方、桃園市調查處多次搜索,上(7)月11日在鄭文燦施姓助理家中搜出現金87萬9590元、上月29日則在鄭文燦台北市住處搜出678萬5000元不明資金。目前記者會仍進行中,檢方持續說明起訴內容。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快訊/鄭文燦涉貪被起訴 桃檢:家中搜出678萬不明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