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40個民間團體代表今(24)日出席「醫學及個案學術研討會」,針對「從每個病患與被害個案中發現,現行醫療體系及法律制度有缺陷而必須改善建立養生之道與新思維邏輯體系,才能讓病患權益及被害人權提升」,主辦單位強調,將提出個案有法律制度的瑕疵的報告而形成會議共識,並提交立法院審議來通過立法規範。
「從醫療法第一條規定立法目的之優先順序違憲談起」醫師在手術檯上,手術刀決定了患者的生死大權,誰來檢視醫師的醫療作為是加速了患者生命的終結,還是真正為患者的醫療做出了實質的貢獻?「為何護理人員的離職流動率居高不下?」,問題出在哪?真的是不夠完善的薪資結構?還是醫院人力管理缺乏彈性?如何善用退休護理人員而補充現行醫療體系人員之需要及不足?靠提升醫護人員的仁心?還是透過制定調整現行的制度來正面解決?
這一場在北市中山區召開的「醫學及個案學術研討會」是由公民財產保障協會、貫徹憲法治國協會、被害人權協會、中華人權協會、善願文化基金會等五個民間團體主辦;各縣市的公道正義協會、文明人權協會、文明法治協會、支持提升被害人權之世界普世價值文明標準之公司、協會等34個民間團體協辦;北檢公訴檢察官、全國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也特別應邀與會。
據了解,從下午兩點到五點四十分,活動現場針對共計有需要先建立24項法律制度的文明制度達成結論,期使與會團體凝具共識後,一起努力不懈地提升被害人權,奮鬥到底!進而喚起底層基層的民眾都能感受到自己的憲法權利的力量而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權益保障,結合公權力及財團和專業人士用憲法16條、22條、8條、10條、14條規定,向各部門的政府機關提出救濟訴求,來對抗所有違憲之威權,持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