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臺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3年8月18日凌晨2時許接獲報案,指稱臺中市北區進化路上一間超市發生衝突事件。一名顧客因不滿店員勸離,竟使用辣椒水攻擊對方。警方迅速派遣育才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處理。
經現場調查,20歲的黃姓男子在凌晨1時許進入超市購物,期間多次在非顧客休憩區飲食,違反店內規範。店員湯姓男子發現後上前勸離黃男。黃男心生不滿,一小時後再次返回超市,並在湯男上前關切時突然掏出辣椒水噴向湯男臉部。另一名蕭姓店員見狀,立刻制止黃男並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時,衝突已平息,並立即聯絡119將受傷的湯男送醫治療。雙方均表示不欲提出告訴,但黃男因噴灑辣椒水的行為,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以暴行加於人處理,案件已報請裁罰。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提醒民眾,面對消費糾紛時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避免使用暴力,以免觸犯法律並造成他人傷害。如遇糾紛,應立即向店家管理人員或警方尋求協助,避免衝突進一步升級。